6月17日下午,由鹰潭市民政局副局长黄碧江率领的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组一行,来到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就近期为四川地震灾区募捐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表明,市卫生局行动迅速,积极组织市直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个人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及时将市直卫生系统爱心捐款65455元捐到市红十字会,并将市直卫生系统全体党员的特殊党费39237元交到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鹰潭市红十字会接收捐赠资金的募集、管理、调拨等情况:截至到6月16日下午18时,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系统为四川地震灾区募集捐款5165474.70元;其中鹰潭市红十字会1807151.50元;余江县红十字会509649元;月湖区红十字会95124.40元;龙虎山景区红十字会89540.80元;贵溪市红十字会2664009(未到市红十字会专帐);鹰潭市红十字会帐户现到帐2501465.70,并已转帐到市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2352265.70元。
监督检查组认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工作助手,作为依法接受社会捐赠的主体之一,鹰潭市红十字会立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迅速行动起来,根据总会、省红会有关通知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国和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七项原则开展募捐工作,向全市社会各界发出了紧急募捐呼吁,公布捐款银行帐号、捐款咨询电话,并实行24小时值班,尽量方便各界群众捐款。募捐期间,市红十字会做到严格执行救灾捐赠资金的接收、筹集、拨付等管理办法,做到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帐目清楚、公开透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募捐情况和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了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监督检查组由市民政局副局长黄碧江、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翟炳和、市纪委执法室曹家根等组成。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江金街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