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武装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精神,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动员等各项业务工作,制订、完善各种预案,拟制工作计划、总结,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协助本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考核所属民兵干部,承办任免手续,加强本单位民兵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民兵的政治水平、军事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抓好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抓好民兵整组,做好预备役军官、士兵的登记、统计和核对工作,完善各种资料;
四、管理好配发的民兵武器装备和本单位军地通用装备,确保安全,并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抓好本级的基础设施和资料建设,组织民兵开展“创先”活动,表彰和奖励优秀民兵;
六、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本单位正常秩序,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七、组织和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在发展经济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八、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广大民兵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
九、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登记、新兵征集,做好军烈属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动员潜力和征用物资、车船登记,落实战时动员有关准备工作;
十一、战时组织和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完成兵员动员和物资车船等动员任务。
十二、负责本科室业务工作档案的整理工作,并于次年二月底前交行办统一归档。
电话:621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