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保健办工作职责
一、承担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
三、负责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日常医疗保健安排和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四、负责处理保健对象重大病情会诊和医疗抢救工作的组织安排;
五、负责保健对象的体检安排,指导定点医院建立健康档案;
六、负责向保健对象及身边工作人员宣传卫生健康和卫生防疫知识;
七、负责管理干部保健医疗经费,包括制定干部保健经费年度预算,组织拨入保健经费;保健经费支出的审核和结算工作;
八、负责和市医保办联系协调干部保健对象外出就医费用的报销工作;
九、负责本科室业务工作档案的整理工作,并于次年二月底前交行办统一归档。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调剂增加职责:
1、负责药品招投标工作;
2、根据局领导要求,协助做好财务工作。
电话:621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