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红会办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和江西省《实施办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制定全市红十字会工作规划,指导及协调基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红会各项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会标志现象。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救灾预案,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必须在48小时内上报上级红会,积极争取境内外红十字组织的援助,募集资金和物资,协助政府做好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三、开展人道领域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指导全市基层红十字会医疗救护机构;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群众性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防病知识;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负责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及管理。
四、以爱国主义、人道主义教育为中心,指导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开展国际人道法传播工作,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六、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推进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和健康教育。
七、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八、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九、负责本科室业务工作档案的整理工作,并于次年二月底前交行办统一归档。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调剂增加职责:
(1)协助党办做好有关工作。
(2)做好机关工会工作。
电话:628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