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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妇科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年05月29日   
市卫生局基妇科工作职责
 
一、研究拟定农村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负责新农合综合管理,对各地新农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负责协调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和评估。
四、协调指导各地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
五、配合有关科室研究拟定涉及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人才培训工作有关规划,并协助实施。
六、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农村卫生(含新农合)工作相关信息。
七、研究拟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协调、督促、指导和评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九、配合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负责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
十一、负责本科室业务工作档案的整理工作,并于次年二月底前交行办统一归档。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调剂增加职责:
(1)负责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的收集、督查和汇报工作。
(2)负责卫生进社区工作。
(3)配合做好社区建设工作。
 
 电话:621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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