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防疫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组织拟定全市传染病防治规划;
2、组织疫情监测和报告,实施疫情控制措施,防制疫情暴发流行和蔓延,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理;
3、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组织管理儿童规划免疫和重点对象的预防接种;
4、组织开展非传染性慢性病的预防和控制;
5、指导和协调全市疾控机构的建设;
6、协调医疗预防和社会预防工作。
二、卫生监督工作
1、负责卫生监督工作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
2、依法组织对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公共场所和传染病防治等实施卫生监督;
3、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组织建立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机制。
4、组织管理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公共场所及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5、组织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及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和信息发布工作;
6、组织协调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
7、指导和协调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
三、卫生应急工作
1、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拟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
3、组织开展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4、指导与协调有关机构做好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有关工作的调研和检查,承办省卫生厅疾控处、法监局、应急办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负责本科室业务工作档案的整理工作,并于次年二月底前交行办统一归档。
六、调剂增加职责:
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市场规划建设、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环境保护、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假日旅游、安全生产等工作。
电话:622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