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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科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年05月29日   
市卫生局医政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医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政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二、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发展规划。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注册登记,负责全市医疗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打击非法行医;
三、负责抓好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组织开展医院分级管理的实施、评审工作,依法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国家技术标准,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
四、负责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的执业注册及岗位准入管理,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五、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输血工作,负责血站、单采血浆站的设置审批初审和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市临床用血,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六、负责全市医疗广告的初审、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市征兵体检工作和医疗急救工作,负责全市重大自然灾害的医疗队的组队及派遣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八、负责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鉴定结论的审查工作、负责对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及行政处理;并建立台帐和月报制度。
九、负责城市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十、负责管理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医疗器械)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十一、负责全市护理工作管理,制定护理发展规划,负责护士的首次注册和再次注册。
十二、负责本科室业务工作档案的整理工作,并于次年二月底前交行办统一归档。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调剂增加职责:
(1)卫生下乡、残工委、劳动工伤鉴定、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伤残鉴定、禁毒工作。
(2)负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经营和能力建设情况的收集和分析。
(3)负责高招中招工作。
 
电话:62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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